豪门前妻:总裁,别碰我! - 〖番外〗非卿不娶,年华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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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非卿不娶,年华虚度
    小尘很慎重的向我介绍“她”时,我不屑一顾,能有多厉害呢?
    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女人罢了。
    女人对我来说,只有两种:一是我想身上,二是我不想上。
    第一眼,看到她,那双漆黑的眸子就好像两个黑洞,有那么一个瞬间,我觉得,她不是女人。
    有哪一个女人能像这样,经历过一切还不崩溃,还能继续和男人在一起?
    斯蓝,于我,明显属于前者——我很想上-她。
    我是李家的私生子,不过是上不了台面,只能为他们处理那些肮脏不为人知的事情。然后,把所有的光鲜亮丽留给他们。
    他们不懂得物极必反的道理,我懂,甚至我借用斯蓝的力量去推翻李家,只有李家彻底的灭亡,我才能建造出属于自己的过度。
    我是有真的想过,上了她,只要看到她那双眼睛,我身体里的血液都在沸腾,就好像是饥渴已久的吸血鬼太需要新鲜的血液来解渴。
    我故意把蓝斯辰的假身份拆穿,故意看着她崩溃,故意想知道她究竟能撑到什么时候。我以为那时 我有一丝靠近她的机会,却没想到——
    她疯了。
    因为许宁陌死了,因为她发现自己爱的人是蓝斯辰,她把自己逼疯了。
    我偷偷的去看过她,没有任何的表情,空洞的眼睛不再有任何的光彩,样子很狼狈,简直——不是我想要的那个女人。
    我才发现,我想要的那个是站在蓝斯辰身旁会笑的很温和,说话声音软糯像个孩子,面对别人又坚韧,冷漠如冰的她。
    我冷眼旁观,看着她与蓝斯辰纠纠缠缠,一次一次的相互伤害,一开始是不屑一顾,鄙夷,到最后却无法再冷笑下去。
    因为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傻女人,被人挖了心,被亲妹妹出卖,被爱的人一次次的丢弃,她依旧有相信爱的能力,她甚至愿意为爱的男人再挖一次自己的肾。
    她不是疯子是什么?
    我也没见过这样一个男人,他冷酷起来可以眼睛不眨的把人的心脏取出来,他深情起来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甚至不要自己的脸、自尊、骄傲,为了恕罪把自己变得比尘埃还要卑微。
    他不是傻子,又是什么。
    一个傻子,一个疯子,如果他们最终还是不能在一起,那这个世界真的瞎了。
    她去英国,他追到英国,可他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我将那枚戒指快递送给她,就当是我送给她的礼物。
    他们最终在一起了,即便在英国过的很贫瘠,可他们看起来很快乐。
    斯蓝不知道的是,我一直都有在看着她,只要工作不忙,抽出时间我总会飞到英国,远远的看到她与他并肩站在一起,十指温柔的相扣,那是多么美丽的一副画面。
    只是没想到他们最终被驱逐出境,在得知原因后我躺在沙发上笑的肚子头;女伴依偎在一旁,用很诧异的眼神盯着我,不解的问:“哲,你怎么了?”
    我笑的眼泪快出来了,告诉她,我看见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相爱了。
    女伴用很古怪的眼神盯着我,我没有解释,有些事,旁人怎么会懂。
    最后一次见她,是她在买婴儿用品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该去和她道别了。
    说再见便再也不见。
    因为我怕自己时时刻刻出现在她的身边,会忍不住的破坏掉她得之不易的幸福。
    与其让她恨我,不如让她永远记着我。
    后来,我回了北京,经营我的事业,我的国度,我从不缺女人,可我再也没有碰到比她更能让我有**的女人。
    时常的午夜梦回,醒来时我的内库都是湿的,因为我梦到了。梦见她的娇躯,梦见自己在她的身体里得到前所未有的块感与满足。
    她或身体,对我来说是一种致命的you惑。。
    尽管我从未得到过她,可我知道,我迷恋她的味道,甚至去找和她相似的女人,在她们身上寻找她的影子,只是每次到高-潮,释放自己时,心比没释放前更空洞。
    与这些女人做,还不如一场惷梦更让我有块感。
    逐渐我疏离了那些女人,因为我知道在她们的身上找不到她的影子,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是刻进我的骨子里,无法忘怀。
    一边工作,一边看着她的生活,她与蓝斯辰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中,也如预料中般幸福,平淡。
    只是没想到她的好伙伴林九将他们都拉如漩涡中,索性蓝睿修还有点本事,竟然勾搭了总统的女儿,保着他们的平安。
    斯蓝啊斯蓝,你真是一个麻烦精,从十八岁起你就一直是个麻烦不断的人,怎么连结婚生孩子后也是如此呢。
    我没有去看她,只是利用自己所能用到的所有关系,牵制北京这边的势力,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林九的死活与我没关系,可我不能看着有人再毁了她现在的幸福。
    最终林九还是跟着那帮疯子走了,而凌玖月那个蠢男人,竟然为了帮林九扳倒那些人而答应结婚,把整个凌家都压上来和这些老狐狸斗。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局外人,看着他们的悲欢离合,看着他们为了所谓的“情”与“义”两面为难,痛苦不堪;我以为自己是特别的存在,不会被他们影响的,可最终我还是深陷其中,无法拔身。
    凌玖月赌上了整个凌家,而我,赌上了我一手建立的国度。
    助理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根本就与她无关了。
    是的,无关。
    可那些人的存在迟早会威胁蓝斯辰,威胁到蓝斯辰也便是她幸福的危险存在,我怎么能许他们的存在。
    何况,这次真的只是顺手推舟的推了凌玖月,成全了那些人一次。
    尽管,她从不知道。
    我也不想让她知道。
    我所能为你做的,便是不破坏你的幸福。
    曾经参加一个访谈节目,如预料中,主持人问到感情状况,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可笃定她是能看到的。
    我对着镜头说,爱情与女人是童话,于我不过是笑话。
    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你于我都是唯一,永远最靠近我真心的人。
    你欠我一个人情,这一辈子都还不了,只有这样,你才记得我一辈子,这样,也就够了。
    这就是我的爱情,一个人的爱情,没有开过花,哪里会有结果。
    只是你不知道的是,你欠我的,何止是一个人情。
    炎热的七月,我回到她的城市,买了一栋房子,很巧的在她的对面。
    我承认这个“很巧”是有人为因素。
    中间隔着繁茂的树叶,阳光洒下来细碎的光如同海面的波光粼粼,我经常躺在院子里的藤椅远远的看到她抱着小儿子在院子里溜达笑容温暖平凡,可真的让人心暖的舍不得去触摸。
    我突然明白过来,爱情与我不是笑话,而是神话。
    从未触及到我的爱情,在我想要触及时,她已是别人的妻子,别人孩子的母亲。
    我一点都不想承认,我是爱着她,一爱多年,深爱无悔。
    爱上她的我,成了一个笑话。
    十月,秋高气爽,泛黄的树叶偏偏凋零落在地面上,透过杂乱的树枝我看到她与蓝斯辰坐在秋千上接吻,她闭着眼睛,卷翘的睫毛盛着金色的光,美丽至极;吻着她的男人闭着眼睛,神色却深情缱倦……
    背景是万丈光芒,他们如水墨画般融合在一起,成为最亮眼的风景。
    倾国倾城。
    我的新女朋友来找我,我躺在藤椅上晒着暖光,手里还拿着一本看了许久的书。
    她拿开我的书,笑:“从我认识你起你就一直在看着本书,还没看完吗?”
    我盯着她的五官与神色都与对面那个女子极为的相似,嘴角泛着淡淡的笑:“我们分手,你可以滚了。”
    她愣了愣,脸颊上的血色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苍白如纸。
    “不是说好结婚吗?”
    “我不说第三遍,滚!”我笑着对她说,可在她泛着水雾的眸子里看见自己的眼睛有多寒冷。
    “我知道了。”她颤抖的回答,站起来拿着我早准备好在桌子上的支票,走了两步忽然回头看我,“李,你喜欢对面那个女人,对吗。”是肯定句,不是疑问句。
    我笑了笑,没说话,只是将书盖在自己的脸颊上,感觉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就好像她唇角上的温度……
    她等了许久等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最终无声无息的走了。
    我将书拿下来,手指细细的抚摸着书面上奥凸不平的花纹。这本书我看了好多年,始终没看到结局,翻来覆去只能看到几页,折痕一直停留在那里……
    我犹如我与她之间,多年不变的停留在最初的相遇,不远不近,亦友非友。第华慎虚。
    书面上印着美丽的风景画,书名赫然印着:非卿不娶,年华虚度
    你从不知道的,我爱你。
    你从不知道的,非卿不娶。
    斯蓝,你从不知道的,我就在你身边。
    少爷:第二更。属于李明哲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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